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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5-4 23: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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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 18楼(侯启林) 的帖子
引用第22楼一把钩子于2015-05-04 22:58发表的 回 18楼(侯启林) 的帖子 :
老师,您实在是过谦了,借您所言“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小子我舔颜不惭的求教老师您,我如何才能像您一样?
我确实认为行业里有一般阶层的鸟友,有讲诚信的商家,及以假乱真,操纵价格的不良商人等不同群体。本人是工薪阶层,初学此行,讲话自然是站在一般收入的鸟友立场。也因此被人攻击为居心叵测。所以有点草木皆兵,误认为您也是他们群体的了。言语不逊,望您海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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