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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湖州音乐人于2010-06-08 20:43发表的: 因为文件大,论坛上传不了,我给了个QQ号,所以删了,没关系,我对论坛没意见,要遵守论坛的规定,我只是告知需要音频的朋友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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菰城小陈
引用第11楼宋湘雅于2010-06-08 21:01发表的: 留个号码反应就这么大?你的帖子我看过,点击率很高的啊。没有办法,既然人家有这规定咱们就得遵守,除非咱们不在这里混了。这就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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