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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2 1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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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楼钱来多于2012-12-22 09:46发表的牋:
此标非京津一代所独有,据察乃自古有之,尚明清之皇家推崇,以手指为据,壹为拇指外甲骨,贰为食指之甲,以此类推,大小便知也!壹为天宠,孔武威严,常以肉饵啖之,其鸣磅礴!庶民不得赏玩焉,以为传说,是故不得传也!然市井之上,贰亦难求!呜呼哀哉,夫欲何求如何现得哉?答曰:普天之下,莫非皇土,如若无其事,只在天上尔!是故佐一小虫,日日闻其鸣,虽急促,然心宽,眠之。
老哥牛X滴。。。
然以手指甲骨为据论者,窃以为讹言也。
贩夫走卒,拳大如斗
骚客雅士,纤指若兰
盖以指论,其实无据
兄以为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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