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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熊”? 竟是棕鼯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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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2: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民李女士在花鸟市场见有人在兜售“金丝熊”,出于好奇就买了下来。11月11日,相关部门确认,该动物属国家保护动物棕鼯鼠。

  上周末,李女士和丈夫在市花鸟市场,看到有一男子在卖动物,没有人看的时候就会用东西盖住。李女士起初还以为是卖宠物狗,走近一看,感觉该动物像是国家保护动物,但该男子称是金丝熊。李女士没有见过这种动物,出于好奇,便以600元买下,几天来主要喂它板栗、西瓜等东西。
  李女士介绍说,买回几天时间,发现这个小家伙白天大多在睡觉,晚上跳来跳去,吵得让人受不了。它尾巴上原来密集的毛已经脱落了不少。这个小家伙发现有人来就活蹦乱跳的,可是没过多久就蜷缩在角落睡起觉来。李女士和她的朋友都表示,很多人应该没有看见过此类动物,如果放到动物园的话就能给更多的人看到。
经过濒危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是棕鼯鼠,它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建议把它送到动物救助中心,让相关的专家鉴定它是哪里来的动物,再视情况看是否能放生。如果市民随意放生有可能会侵犯本地物种,或者有可能被本地物种侵犯最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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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3: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把野生动物当做宠物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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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4: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稀有动物,人人有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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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8: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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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22: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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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09: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模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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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3 20: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样子很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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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4 02: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放归到大自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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