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商家在自家店铺里发帖强烈谴责青鸟论坛中的一同行,言辞中虽未指名道姓但也没差别,只要在论坛里的都知道是谁,其后我回复了此帖,我回复内容如下:
老板大可不必如此动气,如果你的东西够好,价格够优惠,别人再怎么抢也抢不了你的生意,再说您的店开业后你的帖子就没有映射人家商品的吗,不见得吧,在论坛里开心为主,要都互相攻击就没意思了,还是和谐一点的好
今天上午我发现,这个回复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就被删除了,并告知删除我帖子的原因是违反版规,要知道我发帖的时间可是晚上11点多啊,店主的效率真高,而且我询问其为何删除我回复原因的帖子也被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删除了,只是最后给我发了一封站内信,内容如下:
标题: 删贴的原因
时间: 2009-10-29 11:39
内容: 1,您不是当事人,事实情况不了解!
2,你我之间势必会一场口水战,我不想也没空!
3,我有这个权利!
那么我想问几句,
1、我确实不是当事人,但是您发这个帖子不是给大家看的吗,我发表的评论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吗。
2、大家都很忙,谁也不想打无谓的口水战,但是您这样的做法能不打口水战吗。
3、您确实有这个权利,您够狠,够霸道, 那么请问我的回帖有什么不恰当的话吗,如果有,您指出来,不用您说我自己就删,说我违反版规,说我用词敏感,这两点貌似我都与您的主贴相距甚远,看来我们只能顺着您的意思说,您的地盘您做主,那我发在这,您能量够大的话连这个也删了,那我就服了您,我惹不起我退出这论坛行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