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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3-10 23: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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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谢谢楼上诸位跟贴
其实自己在发贴前也犹豫过,会不会让人觉得纯属牢骚
后来想想,因为喜欢青鸟,才说说。
事实上,几位版主也是有雅量的。
我曾经在某论坛上做过版主,当然,更多的时候身份是版友。所以,版主的辛苦咱也有数,码字的不容易也有体会。
以前,自己做版主的时候,总是对自己说:法律的最高境界在于威慑而不在于应用。原子弹基本是用来显摆的。所以……
这次,其实也挺好,自己也明白一个道理:不是特殊时刻,不知道别人有啥兵器。真的,不是被删贴,不知道有这条版规。
所以,建议归建议,咱从心底里是服的。虽说,国人的潜意识里谁也不服谁;咱说,人要学会自己把自己摆平。
再谢诸位。真所谓“不是霹雳手段,怎显菩萨心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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