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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7 18: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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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您理我一下
对于删帖事件 我非常不满
哪条补充规定说群号也算作q号了?
我创建一个群 为了大家交流方便 留下号码就算作广告了?
我为什么要做广告呢?如果做广告干脆说交易群了 就不是鸟友交流了不是么?
青鸟传奇也在此群,建立之前我问过他的,奇怪
如果我不发一个帖子,我怎么才能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个群?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那我创建来干嘛?摆设?
方便交流也变成广告,奇怪!
更何况,版规中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写的是q号,我留下的是群号。您有补充规定说群号也属于q号么?哪条司法解释?还是哪个版规直接说明了?
我不认为我做广告 也也不认为我违反了规章!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那么请问,您删帖扣分的理由在哪里呢?
不好意思,我学法律的,口气如果过激还请见谅,只是实在不明白,不敢苟同创建鸟友群被删的理由,口我分不重要,我就是觉得这件事情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公权力永远大于私权利,但是请您慎用公权力,只拥有私权利的人很可怜的,就像温驯善良的大葵,总是被其他鹦鹉欺负,真让人心疼的。
发言完毕,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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