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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9楼桃園北極星于2006-11-11 07:17发表的“”: 喝酒竟沒約我一起 好酒要與好朋友分享 正如紫微這篇 蠻喜歡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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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7楼紫薇浪人于2006-11-10 21:56发表的“”: 下回写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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