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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6 21: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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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玉米斗于2006-08-13 20:58发表的“”:
嗯,有一天他要去了异乡。也能这样想我,足已! 自己长了张乌鸦嘴,怨不得别人。前天下午我的“村长”咬开脚链真的去了异乡!我女儿放了个最新鲜,最嫩的玉米在“村长”的碗里,她说“村长”饿了就会回来的,她最喜欢吃玉米。但到了夜里,女儿担心“村长”在暴风雨的安全的问话却让我真的不能自已---天若有情天亦老!久别的酸楚让我这两天都不能平静,我想平静后我一定会为“村长”写一篇怀念的文章。题目就叫《忘不了的三十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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