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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8楼大表哥于2010-09-28 00:15发表的: 建议很好,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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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楼yzxixi于2010-09-28 09:03发表的: 同意,但应该可以接受个人因为原因而转让的大绯,在这里边是想找个爱他的家.应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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