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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对论坛严重灌水问题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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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06: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论坛严重灌水贴问题的处理公告:
一、严重灌水、发帖重复、恶意灌水
1、重复发帖,不能使用同样的话反复、大量的灌水。
2、连续发帖,长期连续连楼发帖(茶馆不可连楼3楼,专业版块不可连楼2楼,引用回帖不可连续超过3楼)
3、发布无意义贴,如:纯表情贴、“欣赏了”、“11111”、“。。。。。。。”等
4、在版块内,短时间内大量回复,颠倒版块内的帖子。

`
二、对严重灌水会员的处理规则

1、重复发帖、连楼发帖等,情节较轻者,禁言3-5天,以示警告。
2、恶意灌水,情节比较严重的,禁言30天,以示警告。
3、恶意灌水,颠覆版块,情节过于严重的。或者在提醒之后不听劝住,多次违反版规的,永久全局禁言。


青鸟团队
2014.08.30
发表于 2014-8-31 08: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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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09: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团队决定!!!遵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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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11: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尊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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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13: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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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1 23: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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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0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又要删贴了 不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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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00: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遵守,共建和谐青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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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09: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遵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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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1: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团队决定、遵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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