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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同学聚会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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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2: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禁止攀比职位。少年得志的请照顾大器晚成的,后来居上的请礼遇小时了了的;出人头地居高位者最好展现您虚怀若谷气度;无名英雄基层人员不妨保持您不卑不亢的姿态.
2.禁止攀比家产。腰缠万贯的当感念创业成功的幸运,身无长物的多享受精神生活的充实。
3.请配合筹备组的安排并尊重他们的辛苦劳动。坐拥豪宅的和暂居陋室的请共同回顾当年的岁月。
4.请对外貌、着装、发型、发色、腰围、体重、视力、行走速度等等状况百异、个性千秋的同学一视同仁。
5.女生禁止攀比老公,男生禁止攀比老婆,男生女生禁止攀比儿女。有无神仙眷侣、儿女是否出众、膝下犹虚或子孙满堂,不是此次聚会的主要议题。禁止有家室者再度偷猎爱情,或有过不和谐历程者分享经验.
6.禁止恶意揭底和延续恩仇史。多年之前的情敌、政敌、债主,不论是感情纠葛、竞争恩怨,还是财物纠纷,多年后请一笔勾销。
7.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希望大家求同存异,共同遵守和平共处的N项原则。
发表于 2013-12-18 12:3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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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2: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许多年没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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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2: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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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2: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我最想参加,和最怕参加的就是同学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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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黄肤山雀于2013-12-18 12:41发表的:
说的我最想参加,和最怕参加的就是同学集会
O(∩_∩)O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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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3: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黄肤山雀于2013-12-18 12:41发表的:
说的我最想参加,和最怕参加的就是同学集会
俺怕见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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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3: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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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3: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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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3: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y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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