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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12-17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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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0楼海天a于2013-12-17 19:21发表的:
朋友,别介意哦,看到多数人都让你拿出证据,但你迟迟不举证啊! 我本不想断其财路的,此贴的标题分类也只是公告并非投诉,请看我回复版主的站短:
收件人:青岛金绣
标题: Re:您的文章被提醒管理
时间: 2013-12-17 18:54
内容: 引用
您发表的文章被 青岛金绣 执行 提醒管理 操作
文章:[url=http://bbs.18888.com/r ..多谢领导的关心!!我不想断他财路,团队处理他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1,希望他完成交易;2,发帖是为了给他造成压力,让他言出必行,履行承诺;3,提醒诸位玩友与其交易小心谨慎些。相关证据在他发的贴中我俩的往来回帖中。私下的站短往来都保存在我的短消息中,为证明我不是诬陷他,我的青鸟登陆密码是******。您可以登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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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他压力之下,想完成交易,因我极其怀疑其诚信度,所以必须是先货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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