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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子祥

一点浅见,给大家伙儿提个醒,希望能抛砖引玉,大家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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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7: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的热心建议!自古生意人就分为奸商、义商之分。
秉承优良老传统以诚信为本 文明交易,防患于未然 避免纠纷带来的不愉快,和谐二手版要靠大家共同努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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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7: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有同感,说的实在好帖子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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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8 18: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我也要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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