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dian 发表于 2015-12-2 11:47:33

。。。。。。难理解!!!! 本人不是赞成这种伤害鸟类行为,而是对相关部门的做法不得其解,平时不宣传、不教育、不作为,对所谓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很多形式的伤害鸟类行为泛滥,一旦想抓典型、造声势、搞政绩、做作秀就异乎寻常、令人瞠目结舌地“认真”起来,结果如何!?究竟谁之罪?!在我们现实中比这严重并有些骇人听闻的行为还少吗!?不想多说了。。。。。。

一生知己 发表于 2015-12-2 12:08:56

怎么不去抓那些专门下网捕鸟的,对一个无知的掏鸟的却大下杀手

dongdian 发表于 2015-12-2 12:13:55

引用第11楼一生知己于2015-12-02 12:08发表的:
怎么不去抓那些专门下网捕鸟的,对一个无知的掏鸟的却大下杀手

对,那些以捕鸟贩鸟吃鸟为生的人

魏学飞 发表于 2015-12-2 12:43:04

楼主抓了这么多伯劳是三级保护鸟类要自首吗?我们抓绣眼不违法吧,不是什么稀罕鸟类。

金翅雀 发表于 2015-12-2 13:00:05

只能说太冤了,罚款教育一下就可以了,电视上播出的南方两省捕那么多野鸟吃肉的也没判刑,很多也是保护鸟类,猫头鹰啄木鸟八色鸫等等。

dongdian 发表于 2015-12-2 13:40:30

引用第14楼金翅雀于2015-12-02 13:00发表的:
只能说太冤了,罚款教育一下就可以了,电视上播出的南方两省捕那么多野鸟吃肉的也没判刑,很多也是保护鸟类,猫头鹰啄木鸟八色鸫等等。

说的是,按照此理这些人应当判死刑了

欢喜自在 发表于 2015-12-2 14:06:03

翰海雄风 发表于 2015-12-2 14:41:37

那些贩卖人口的有多少人被判十以上的呢

魏学飞 发表于 2015-12-2 15:07:41

引用第10楼dongdian于2015-12-02 11:47发表的:
。。。。。。难理解!!!! 本人不是赞成这种伤害鸟类行为,而是对相关部门的做法不得其解,平时不宣传、不教育、不作为,对所谓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很多形式的伤害鸟类行为泛滥,一旦想抓典型、造声势、搞政绩、做作秀就异乎寻常、令人瞠目结舌地“认真”起来,结果如何!?究竟谁之罪?!在我们现实中比这严重并有些骇人听闻的行为还少吗!?不想多说了。。。。。。



过去曾见一个新闻,在广州有记者见一户人家在窗外放踏笼抓鸟,立刻报警,在这户人家里翻出大大小小鸟笼十四只,记者大感慨。那人连笼带派出所处理。我的鸟笼上百只罪大恶极真怕那天也上派出所!

董铺 发表于 2015-12-2 15:16:01

引用第18楼魏学飞于2015-12-02 15:07发表的:



过去曾见一个新闻,在广州有记者见一户人家在窗外放踏笼抓鸟,立刻报警,在这户人家里翻出大大小小鸟笼十四只,记者大感慨。那人连笼带派出所处理。我的鸟笼上百只罪大恶极真怕那天也上派出所!

哇,有上百只犯罪嫌疑,够无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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