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dian
发表于 2015-12-2 11:47:33
。。。。。。难理解!!!! 本人不是赞成这种伤害鸟类行为,而是对相关部门的做法不得其解,平时不宣传、不教育、不作为,对所谓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很多形式的伤害鸟类行为泛滥,一旦想抓典型、造声势、搞政绩、做作秀就异乎寻常、令人瞠目结舌地“认真”起来,结果如何!?究竟谁之罪?!在我们现实中比这严重并有些骇人听闻的行为还少吗!?不想多说了。。。。。。
一生知己
发表于 2015-12-2 12:08:56
怎么不去抓那些专门下网捕鸟的,对一个无知的掏鸟的却大下杀手
dongdian
发表于 2015-12-2 12:13:55
引用第11楼一生知己于2015-12-02 12:08发表的:
怎么不去抓那些专门下网捕鸟的,对一个无知的掏鸟的却大下杀手
对,那些以捕鸟贩鸟吃鸟为生的人
魏学飞
发表于 2015-12-2 12:43:04
楼主抓了这么多伯劳是三级保护鸟类要自首吗?我们抓绣眼不违法吧,不是什么稀罕鸟类。
金翅雀
发表于 2015-12-2 13:00:05
只能说太冤了,罚款教育一下就可以了,电视上播出的南方两省捕那么多野鸟吃肉的也没判刑,很多也是保护鸟类,猫头鹰啄木鸟八色鸫等等。
dongdian
发表于 2015-12-2 13:40:30
引用第14楼金翅雀于2015-12-02 13:00发表的:
只能说太冤了,罚款教育一下就可以了,电视上播出的南方两省捕那么多野鸟吃肉的也没判刑,很多也是保护鸟类,猫头鹰啄木鸟八色鸫等等。
说的是,按照此理这些人应当判死刑了
欢喜自在
发表于 2015-12-2 14:06:03
翰海雄风
发表于 2015-12-2 14:41:37
那些贩卖人口的有多少人被判十以上的呢
魏学飞
发表于 2015-12-2 15:07:41
引用第10楼dongdian于2015-12-02 11:47发表的:
。。。。。。难理解!!!! 本人不是赞成这种伤害鸟类行为,而是对相关部门的做法不得其解,平时不宣传、不教育、不作为,对所谓不法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很多形式的伤害鸟类行为泛滥,一旦想抓典型、造声势、搞政绩、做作秀就异乎寻常、令人瞠目结舌地“认真”起来,结果如何!?究竟谁之罪?!在我们现实中比这严重并有些骇人听闻的行为还少吗!?不想多说了。。。。。。
过去曾见一个新闻,在广州有记者见一户人家在窗外放踏笼抓鸟,立刻报警,在这户人家里翻出大大小小鸟笼十四只,记者大感慨。那人连笼带派出所处理。我的鸟笼上百只罪大恶极真怕那天也上派出所!
董铺
发表于 2015-12-2 15:16:01
引用第18楼魏学飞于2015-12-02 15:07发表的:
过去曾见一个新闻,在广州有记者见一户人家在窗外放踏笼抓鸟,立刻报警,在这户人家里翻出大大小小鸟笼十四只,记者大感慨。那人连笼带派出所处理。我的鸟笼上百只罪大恶极真怕那天也上派出所!
哇,有上百只犯罪嫌疑,够无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