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鸟王 发表于 2009-11-22 11:11:01

鸟的一生也很难。

大豆香 发表于 2009-11-22 11:27:10

做人难,作鸟更难

bigbirds 发表于 2009-11-22 13:04:34

引用第3楼夜雨霖林于2009-11-21 09:02发表的:

对行动者致敬但是现在这社会不能不让人怀疑动机 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人员有专车 被称为稽查人员 行动带记者 动作里透漏出的那股狠劲 非法怕坏他人财物的那股匪气 怎么看怎么像吃人者 上等人吃人 下等人吃鸟卖鸟换钱花 鸟吃绝了 大伙一块完蛋等到有一天法治社会里上等人不再吃人了 下等人也就不再捉鸟了

说得真好

赵勒积 发表于 2009-11-22 16:13:53

引用第1楼濮阳百灵赵于2009-11-20 23:28发表的:
在人治的社会里还谈什么保护呀,连人都保护不了。那些贪官污吏和黑社会不也是给我们下网的人吗。不过这贴还得顶。

强烈支持,顶

龙口小何 发表于 2009-11-23 11:48:55

强烈支持,顶

定州王刚 发表于 2009-11-23 18:41:24

这么搞下去还有没有百灵可养呀?

颉颉 发表于 2009-11-23 18:55:23

是在记者的带动下执法人员才去执行的吗?那以后要是都这样的话也没什么执法效益。不过这贴我还是强烈的顶,总算是收拾了一些。我想还应该抓住这帮“锤子” 让他们尝尝法律的味道(包括牢教,罚款,记过等)看到今天这贴事实让人心痛。

橡皮树 发表于 2009-11-23 20:19:59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立法,保护我们的同伴。

随心所以 发表于 2009-11-23 20:25:03

利益驱动。

名利任人忙 发表于 2009-11-24 11:19:36

为鸟儿难过,更为人的无知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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