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无用 发表于 2012-5-12 02:28:18

【不可无一,不可有二。】

各位大大:
【天地无用】之用户名,及与该用户名关联之头像,
为小弟在青鸟论坛专门使用。

此前、现在及可预见之将来,
小弟从未,亦无打算,在青鸟之外的论坛,对【天地无用】之用户名,进行注册与使用。

凡外坛所见之【天地无用】之用户名,皆与青鸟同号以及小弟本人无涉。

谨启

juzhitao 发表于 2012-5-12 09:21:09

文言文

蓝网童 发表于 2012-5-12 17:54:40

声明有效且有必要,支持!

思空摘星 发表于 2012-5-12 22:15:03

去国家商标局申请个专利.以后就你一个人独享了

youituhan 发表于 2012-5-12 22:20:09

恩 收到

su1970 发表于 2012-5-13 13:04:47

这是什么?。。。也许老了,跟不上时代了。。。听不懂,看不懂了。。呵呵呵呵

juzhitao 发表于 2012-5-14 07:37:29

不可无一,也可有十

微雨清心 发表于 2012-5-14 11:46:35

有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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