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管理员管理行为的一点建议
昨天下午,我用公司电脑在坛子里发了个贴《竹蛉葫芦》贴子里涉及几张图片,原图在家中电脑上。所以,将发在另一论坛里的图片下载后,用在上述贴子里。
在我离开公司前,贴子已有几位朋友跟贴。
晚上,打开家中电脑登录论坛,收到一条站短:说图片上有其他论坛的LOGO,处理了。
我当即回复:不好意思!
当时想修改图片,可一看,整个贴子都被删了。
今天,我再把贴子重发一遍。
可惜,朋友们的跟贴不可能恢复了。
于是,我想。
管理员删贴可能是照章办事。
不过,有没有可能做的更好些?
毕竟,管理、管理,除了管,那个理字,不仅是有理,也有合理的意思。
如果,发个站短提示一下,给个时间让人修改,并不是很难的是。
所以,我建议:为了把正确的做正确,希望在服务和管理的同时,提高水平!
下面,我重复《竹蛉葫芦》
上把小葫芦
葫芦是本长
生长季赶上风沙,因为没人护着,虽顽强,向风的一侧有三两个黑色沙眼
我用20V的电烙铁弄了弄
给人看,说还行
弄着弄着明白了
三两个黑点是缺点
无数黑点成就模样,就不定是了 看不到东西请楼主检查 回想我与朋友间的对话
朋友问:最近玩啥?
回:虫虫 相机 古琴
朋友回:还好不玩人
……
不玩人,玩物啊
玩物之于志,也有“丧”“尚”之分啊
管它,或许这“丧”与“尚”便是那黑点的点数之别
……
不总是玩亦不得不玩。 哦看到了,不过电烙铁烙过后虽然漂亮但是葫芦表皮被破坏了,如果是本长有点可惜。 顶下。。。 有菜… 感谢楼上两位朋友看贴留声 1删除的帖子应该可以联系管理员恢复出来自行修改
2带有其他logo的图片不应该发上来 这是大多数论坛的基本法则
3应该发到虫具版而不是鸣虫版
竹蛉葫芦的胶带背景选的不错 另一张用光也漂亮 是个摄友 鉴定完毕 说得好,除了管更需要理,接受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