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四
发表于 2008-12-31 17:06:05
xiaogege
发表于 2008-12-31 17:10:27
哈哈,老兄您还在市政府呢,这事都搞不定,真怂!不过对你的遭遇还是表示同情:您受苦了,同志!
上海小邱
发表于 2008-12-31 18:08:34
引用第41楼xiaogege于2008-12-31 17:10发表的 :
哈哈,老兄您还在市政府呢,这事都搞不定,真怂!不过对你的遭遇还是表示同情:您受苦了,同志!
楼主在什么城市啊?这事我敢保证不会发生在法制的上海,如果是上海,1万我帮您要回来,再叫小猫扒皮,说到做到
拥俗
发表于 2008-12-31 18:40:00
嗯,医药费应该用不了一万,被宰了,建议去天涯网上曝光,扒他的皮子。
色一先生
发表于 2008-12-31 18:48:36
引用第42楼普陀小邱于2008-12-31 18:08发表的 :
楼主在什么城市啊?这事我敢保证不会发生在法制的上海,如果是上海,1万我帮您要回来,再叫小猫扒皮,说到做到
应该是“相对法制的上海”,更严谨点!要不怎有北京猛男手刃“上海警察”的事件?
色一先生
发表于 2008-12-31 18:49:56
引用第43楼拥俗于2008-12-31 18:40发表的 :
嗯,医药费应该用不了一万,被宰了,建议去天涯网上曝光,扒他的皮子。
医药费多少不好说。关键是这1W有多少“赔”个了小偷?
老爷阁下
发表于 2008-12-31 18:58:37
轻伤可以和解也可以法办的,但警察打人绝对可以设诉的.(在宁波)
色一先生
发表于 2008-12-31 19:04:10
引用第46楼老爷阁下于2008-12-31 18:58发表的 :
轻伤可以和解也可以法办的,但警察打人绝对可以设诉的.(在宁波)
警察高明之处就是不直接上你!直接逼供的警察也素质太低,是该受罚的!他让你坐“矮凳”,不给你上厕所,不让你睡觉,或者让你和“有暴力倾向的嫌疑犯”关在一起!......我强烈呼吁大家不要和警察打交道!
沙漠骆驼水
发表于 2008-12-31 19:20:16
色一先生
发表于 2008-12-31 19:24:02
引用第48楼沙漠骆驼水于2008-12-31 19:20发表的 :
你咋不跑啊哥们 腿太短了,你有车 啊
可能警察就冲着“车”,开的“天价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