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木头
发表于 2008-12-4 20:45:32
支持楼主!
大葛100
发表于 2008-12-4 20:47:42
引用第8楼lesliegege于2008-12-04 20:44发表的 :
超级鄙视你这个白痴的抵制建议
不许指名到姓不许写商品价格是违背人类道德的“奸商潜规则”
.......
狂顶
茄子
发表于 2008-12-4 21:19:03
引用第6楼wsdj1977于2008-12-04 20:37发表的 :
奸商也是人!他们也有老婆孩子!一样要养家!
您现在赚钱不容易!他们就容易了吗?
估计你要被骂死,做人要厚道
wsdj1977
发表于 2008-12-4 21:27:03
wsdj1977
发表于 2008-12-4 21:34:02
lesliegege
发表于 2008-12-4 21:37:34
引用第13楼wsdj1977于2008-12-04 21:27发表的 :
请您仔细阅读《虫具论坛帖子管理暂行规则》!这些规矩可不是我说的!
“无商不奸”这个词语也不是我发明的!
假设您是商人。老婆孩子要靠你吃饭。难道你和老婆说:我是一个有良心的商人。我不能宰别人。。。。。。
.......
换位思考?你算是虫友吗/可有站在虫友的位置上考虑一下?被斩就是活该?
“无商不奸”这个词语当然不是你发明的!但你有发扬光大这个词的理想和抱负。
既然你没空,就请别在这个帖子出现了。
wsdj1977
发表于 2008-12-4 21:55:01
德荣轩信玄
发表于 2008-12-4 21:59:04
利润和宰客是有区别的,一千的东西卖一千二行卖三千就是宰人了
lesliegege
发表于 2008-12-4 22:14:40
引用第16楼wsdj1977于2008-12-04 21:55发表的 :
我能明白你的意思,但你的语言组织能力真的很烂。
希望以后能在报纸上或电视里看见你帮大家声张正义的新闻。
.......
语言能力烂不烂没关系,希望你的心没烂了
wsdj1977
发表于 2008-12-4 2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