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洒公子
发表于 2011-9-28 15:52:44
引用第8楼公主岭人于2011-09-18 13:37发表的:
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 感动 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 如果 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置顶我支持,这样的帖子置顶对新老鸟友是有帮助的,不过,如果是原创作者应该注明“原创”,版主应加精鼓励,如果是转帖也应该注明,这是对原著的尊重
草堂听月
发表于 2011-9-29 15:45:52
说的太好了。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