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狂徒
发表于 2007-12-23 13:47:26
珠海狂徒
发表于 2007-12-23 15:00:04
灰奴
发表于 2007-12-23 15:43:17
动物保育法中既将增加...虐刹动物將可判刑....
忆珠鹩了
发表于 2007-12-23 16:15:27
买了就要对鸟负责,不要好玩就买,就给送给别人养。这个叫 常亮的把它杀踩死也是不对的,强烈谴责此人!没人性,鄙视他。你自己也要反省一下,交朋友也要分分人。和自己合不来就不要来往了。
珠海狂徒
发表于 2007-12-23 17:10:52
老刘鸟杠
发表于 2007-12-23 17:40:43
这个事情肯定各有错误,
但是鸟确实是无辜的,
大家都反省反省吧,别争论了,咱们为什么要伤害鸟类呢?????
琪琪
发表于 2007-12-23 21:37:13
看得我心都楸起来了~~可怜的豆豆!
yzxixi
发表于 2007-12-24 11:22:19
可怜的豆豆,我是我就卖通黑社会将那个不是人的东西处理了,真生气啊.
福州鹦鹉
发表于 2007-12-24 11:28:24
大bb
发表于 2007-12-24 13:12:17
引用第17楼yzxixi于2007-12-24 11:22发表的 :
可怜的豆豆,我是我就卖通黑社会将那个不是人的东西处理了,真生气啊.
赞成!
人的劣根性就是自己控制不了自己就伤及无辜!
可怜的小生命!鹦鹉们怎么能够相信他们认作自己最亲近的亲人甚至同类的人类有这么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