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老娄
发表于 2011-4-28 22:02:43
期待下文!
古典1964
发表于 2011-4-28 23:13:33
刚看到这个帖子,根据盗鸟行为及金额此案已构成刑事犯罪,鸟主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至于主帖涉及的没有根据的相关人员楼主应重新编辑主帖,并将人名立即删除。以免构成由于名头不实而引起新的纠纷!
hbdxk
发表于 2011-4-29 06:22:56
鸟友们注意了!现是叫好口鸟的失盗高峰期,叫口差失盗少,有行家,盗鸟的不懂行。
卫青
发表于 2011-4-29 07:00:36
又是百灵惹的祸
春天来了
发表于 2011-4-29 08:23:26
偷鸟贼身上没有道德的血液,实在可恶
LUWW
发表于 2011-4-29 08:33:31
引用第7楼洛阳玉才于2011-04-28 19:21发表的:
偷鸟的熟人多!呵呵!
都是圈子人便宜卖了又后悔--又生歹念
LUWW
发表于 2011-4-29 08:37:16
引用第11楼古典1964于2011-04-28 23:13发表的:
刚看到这个帖子,根据盗鸟行为及金额此案已构成刑事犯罪,鸟主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至于主帖涉及的没有根据的相关人员楼主应重新编辑主帖,并将人名立即删除。以免构成由于名头不实而引起新的纠纷!
中国现状:偷条狗判11年,挪用4亿判10年
夜雨霖林
发表于 2011-4-29 08:41:31
夜雨霖林
发表于 2011-4-29 08:52:21
张诚
发表于 2011-4-29 09:07:50
鸟好太便宜,肯定有问题。谁又不想贪图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