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鹦鹉 发表于 2006-12-14 22:49:14

关于加强书房原创作品的管理的公告!!!

凡在“青鸟书房”版块发的帖子,在标题前没有注明[原创]、[转帖]、等分类字样的帖子一律不予评分加精,即使转发自己文章的“原创”也请做出相应的说明!非原创作品而注明原创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作删除处理,希望书房同学们谅解!
另,此公告以加入“书房修炼秘笈”                                          




青鸟书房2006年12月14日

吉祥宝宝 发表于 2006-12-14 23:06:29

服从!

紫薇浪人 发表于 2006-12-14 23:46:04

坚决支持 同时希望同学们自重

舞之云 发表于 2006-12-14 23:57:51

支持书房管理规则,真的希望朋友们一起开心交流~~

陈鹏 发表于 2006-12-15 00:19:45

支持此规定 开心诚实

微笑的鸟 发表于 2006-12-15 00:53:05

希望他们说明一下,如果真是自已以前发在别处的以后标明好了~~~

天才鹦鹉 发表于 2006-12-15 00:56:49

引用第5楼微笑的鸟于2006-12-15 00:53发表的:
希望他们说明一下,如果真是自已以前发在别处的以后标明好了~~~
微笑版主所言极是!

1马力 发表于 2006-12-15 01:20:40

一贯支持!!!

紫薇浪人 发表于 2006-12-15 10:41:42

再次支持

微笑的鸟 发表于 2006-12-15 13:38:37

引用第6楼天才鹦鹉于2006-12-15 00:56发表的:

微笑版主所言极是!
嘿嘿~~因为事也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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