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鹦鹉
发表于 2006-11-13 14:44:57
引用第39楼月轮穿海于2006-11-13 14:40发表的“”:
晚上等你的大作. 我半夜再来看
蓝天飞翔
发表于 2006-11-13 23:59:54
为了破记录偶今天没办法交作业咯..
在这向大家说声抱歉...最后的大结局明天再发哦...
天才鹦鹉
发表于 2006-11-14 00:08:57
引用第41楼蓝天飞翔于2006-11-13 23:59发表的“”:
为了破记录偶今天没办法交作业咯..
在这向大家说声抱歉...最后的大结局明天再发哦...
哈哈,翅膀都让茶水打湿了
蓝天飞翔
发表于 2006-11-14 00:29:43
引用第42楼天才鹦鹉于2006-11-14 00:08发表的“”:
哈哈,翅膀都让茶水打湿了
哈哈...是啊...两边的翅膀打字打到不会动咯..
886...大家晚安....
紫薇浪人
发表于 2006-11-14 07:16:49
好吧我等你全发完在看
蓝天飞翔
发表于 2006-11-14 15:09:33
8枫叶,眼前所望全是火红的枫叶,呵呵,秋天啊,竟意外的下起了雨!郁蓝望着这片树林,朦胧中仿佛被这片出世幻景慑去了心神!
在这样忧郁的季节里下这样奇怪的雨,随着枫叶满天纷飞着……
她用尽所有的气力来到这树林,她已经不需要力气了,这里是她选择最后永眠的地方,第一次来时,她就知道最终她将在这美丽的土地上安息!
这里没有医院那一成不变的白,没有医院那凄凄的哭泣声,看不见生死的离别……
她抱着枫树,心已痛到极点,呵呵,呼吸不来了吗?
慢慢的躺在地上,她啊,选择的与枫叶身处一地。她要用枫叶血红掩饰她的苍白,她要用枫叶的火红温暖她已冷却的心……
眼中已迷离了,逐渐是他的身影,她打开手机,给莫绝与木风发去最后一条信息……
“木风,当选择了那条路时,我无处可退……相信吗?我亲手把自己推向地狱,知道是怎样的残忍,知道怎样的悔过,也明白当时一刹那无关心脏病的痛是那么不同,是那么深深的刻骨铭心……对于你,我懂,可我无力接受,原谅我吗?原谅我的自私,原谅我的堕落,原谅我那情不自禁的爱!”
“绝,上天赐予我生命时却忘了赐予我纯洁的灵魂,我如幽灵般生存在这个世界,无论我怎样祈求,都是徒劳无功……我选择消失,不想不由自主的徘徊着!至少,我知道我不曾对不起过谁!曾经的美让我知道我们不是种虚像,可欲望到了最后却成了定局,爱情的到来让我明白我曾占据过你的心,不会是你的一个过客,也不会只是经过你生活的一阵风,我的离开会是一种完整! ”
发完信息时,泪流双颊,她关了手机,吞下安眠药。上天既然注定不让她活下去,她就选择提前离开,再也没有办法承受心底深处的压力了……
她闭上眼睛,心口一直在剧烈的痛着,她却还是微笑着,她已感觉到灵魂的离开,轻轻一声叹息,多希望看到大家幸福啊……
当莫绝和木风在枫林中找到她时,时间已过了一天了!看着躺在枫叶中的郁蓝,莫绝崩溃了,他是一直知道啊,他一直知道睡觉时她最渴望他的拥抱,他却从不给予她;他一直知道她有病啊,却从来不问她;他一直知道一直知道她爱他啊,却从不让她走进他的心房……
木风在身边沉默着,他望着郁蓝临死前那带着许些挣扎的微笑,心已经被撕裂了……
后来身居高位的莫绝突然带着妻子辞职,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他心中却永远忘不了这个地方,忘不了那个女孩对他说的:“至少,我的离开让我知道不曾对不起过谁……”他知道他再也不会对不起他的妻子了……
而木风,在家人所给的压力下,娶了一个叫海蓝的女孩。人们发觉,海蓝和那个逝世的郁蓝那么相似!
后记
谁都不愿相信,女孩最后选择是这条路!但又有没有人去想过,女孩不过是提前结束生命,她的先天性心脏病已折磨她多年,加上这段感情给她的压力她已无法承受!
想来她的选择不过是解脱了.....故事到此就结束了....
吉祥宝宝
发表于 2006-11-14 15:28:43
深度有了,因为是个悲剧。
蓝天飞翔
发表于 2006-11-14 15:32:30
引用第46楼吉祥宝宝于2006-11-14 15:28发表的“”:
深度有了,因为是个悲剧。
呵呵...这可是真人真事哦....
翡翠鸟
发表于 2006-11-14 20:57:55
这样而死去对得起谁呢?!!!这个女孩子不尊重生命也对不起父母!什么事情都要拿得起放得下!为感情而死不是一种浪漫而是一种懦弱!走过了一时的痛苦,要相信会有美好明天~爱情不应该是如此痛苦的,如果遇上的爱情是痛苦的,无法改变的困局就应该放弃~人生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呢?除了爱情,还有亲情,友情,还有许多许多~有病不是一种籍口啊!多少人挣扎着不是为了活着吗?珍惜生命,活着就是精彩~任何时候不要自己说放弃!要坚强坚强再坚强!!
父母养育之恩要报答啊!如果为了一时的痛苦而死去那样太自私了。你更承受不起父母流泪的眼睛……至少要活着,陪父母终老。时间会冲淡一切不愉快的事,一切还会有希望的。
陈鹏
发表于 2006-11-14 21:33:49
任何人都不应该去剥夺人的生命 尽管是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