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老头 发表于 2006-6-3 22:31:59

驱逐‘壮壮’六个理由!

一:随意大小便,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看着你拉尿,干完就跑,甚至在新被子上步雷。夜间满屋飘 鐖
‘香’
二:把‘老大’名牌黑皮鞋咬的‘满天星斗’。乐此不疲每天如此。
三:工作积极,每天修理家具和电器,拆被褥衣服包括‘丑丑’的新‘房子’。
四:以小卖小,天天搞的‘丑丑’精疲力尽,‘老五’天天高瞻远瞩不敢落地。
五:害的本老头,天天五点听恐怖告状电话。老婆:“今天壮壮把油整洒了,油踩的满房间。”女儿:“你的破够把我的化妆品盒全咬坏了。”。。。。。。。
六:半夜三更经常搞紧急警报。(多谢四邻还不计较)。
综上所述,特发配它到我妹妹家接受再教育。以观后效。
以下是部分犯罪事实:抱歉,照片咋找不到了?

八哥哥 发表于 2006-6-3 22:38:14

驱逐到我家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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