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61572 发表于 2015-12-3 10:39:30

可怜啊穷人家的孩子,那些富二代还会为点小钱掏鸟卖鸟吗,判的太重了,虽然犯了法,判一年还差不多

养鸟益人 发表于 2015-12-3 11:26:50

今天到处看到这个新闻,没啥想说得。

风水杨 发表于 2015-12-3 18:02:24

今天网上看了安徽一个犯了强奸抢劫才判7年

一生知己 发表于 2015-12-3 19:18:41

河南就是腐败,黑的很

摘星火 发表于 2015-12-3 19:33:56

十六只 正常燕隼一窝也就两三只,门外家门口筑窝也不会在人居住的门外,网上卖,标明价码品种知法犯法 。

清华百灵 发表于 2015-12-3 19:45:19

最美好的十年法官你是人吗,

yanpu123 发表于 2015-12-4 09:18:57

回 23楼(一生知己) 的帖子

哪都一样

吃饭 发表于 2015-12-4 09:45:30

(转自新浪微博 作者:ceniux2011 )这是新浪的一个新闻,短短的一个标题,包括了三个谣言,还有一个极具误导性的信息。
第一个谣言:这些鸟不可能是一个鸟窝掏的,他抓的鸟是燕隼,一般产卵2-4枚,平均3枚。要掏出16只幼鸟,至少要掏五六个鸟窝。怎么可能在一个鸟窝掏出16只?
第二个谣言:不可能是家门口掏的,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这是因为食肉动物需要一个很大狩猎范围。燕隼是一种活动范围、捕食空间很大的猛禽,如果想掏五六个燕隼的窝,必然是大范围捕猎的结果。不可能在家门口掏到五六个燕隼的窝。
第三个谣言:他被判10年并不仅是因为这次捕捉燕隼。这人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曾非法收购国家二保动物凤头鹰转手出售牟利。这次判决10年是数罪并罚的结果,并不单单是一个案件。
误导性的信息:简单的把燕隼说成鸟,实际上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鸟和鸟之间的差别太大了,记者故意模糊事实,不少微博评论都是“我小时候也掏过鸟,难道也要判10年?”
记者努力打造一种“无辜少年被重判”的印象,我看了不少媒体的发文,核心内容都是这样的“小闫无意中发现家门口有个鸟窝,掏了出来,在不知这是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卖掉,居然被判了10年”。将惯犯包装成一时起了玩性的无辜小盆友,实际上这是个职业抓捕珍惜鸟类的贩子。他在兜售抓来的燕隼时特意注明“阿穆尔隼,捕猎、收购、倒卖一条龙”。怎么可能是因为无知。

花田喜事 发表于 2015-12-4 13:08:11

蓝歌鸲 发表于 2015-12-4 15:16:34

认为应该判刑10年的,照这推断拐卖人口犯罪应判几年?往沙漠里排污毒死数千只侯鸟的应判几年?向把湿地破坏了开发房地产的官员应该判多少年?不是说他俩没错,只是相比较而言量刑过重。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大学生暑假在家掏鸟窝抓16只鸟获刑10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