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无疆
发表于 2015-9-2 10:28:31
楼主是高手,应该学习学习!
eegeegda
发表于 2015-9-2 10:28:55
厉害,比做生意的还厉害!
shyuheng
发表于 2015-9-2 11:00:28
真的是赶尽杀绝啊,有必要这样吗?
楼主可能在炫耀你的捕捉技术,但是还是适可而止!
shyuheng
发表于 2015-9-2 11:04:00
引用第1楼周瑶华于2015-09-01 22:35发表的:
虹桥机场2天抓了12只公5只母的。太多了没地方养
华哥,没地方养的话可以送我几条啊
whenwx
发表于 2015-9-2 11:55:23
哥们那么多,养着一定很累吧,送我几只大家共享怎么样?
xinyi276
发表于 2015-9-2 12:13:59
开这个帖一定是想,送虫友一些的!自付邮费
尚品轩
发表于 2015-9-2 14:20:23
不是赶尽杀绝呀,好的留下,其余放生,我是河北唐山的,虫子太多了,都是挑的个儿大,须全的逮的
qjb9119
发表于 2015-9-2 16:47:47
好身手,赞一个
josson
发表于 2015-9-2 19:18:36
能把虫赶尽杀绝的只有相关部门吧,两只手抓再多也没那本事
平谷志波
发表于 2015-9-2 20:56:51
重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