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微澜 发表于 2014-8-30 21:36:46

关于对论坛严重灌水贴问题的处理公告

关于对论坛严重灌水贴问题的处理公告:
一、严重灌水、发帖重复、恶意灌水
1、重复发帖,不能使用同样的话反复、大量的灌水。
2、连续发帖,长期连续连楼发帖(茶馆不可连楼3楼,专业版块不可连楼2楼,引用回帖不可连续超过3楼)
3、发布无意义贴,如:纯表情贴、“欣赏了”、“11111”、“。。。。。。。”等
4、在版块内,短时间内大量回复,颠倒版块内的帖子。
二、对严重灌水行为进行一次清理
在各个版块内,各位版主清查回复,有此类会员请留好证据之后短信提醒并删除处理。特别是二手版块存在灌水问题相当严重!!!
发现有大量严重灌水行为请告知当区的区版和总版处理。
三、对严重灌水会员的处理规则
1、少量违规会员,初犯会员,删除灌水帖后提醒处理:“青鸟版规:不可灌水,请遵守版规。配合版主工作,谢谢”
2、重复发帖、连楼发帖等,情节较轻者,禁言3-5天,以示警告。
3、恶意灌水,情节比较严重的,禁言30天,以示警告。
4、恶意灌水,颠覆版块,情节过于严重的。或者在提醒之后不听劝住,多次违反版规的,永久全局禁言。

请各位版主将以上内容补充到各版版规内

唐山唐 发表于 2014-8-30 21:41:15

倡导正能量,促进版块健康发展!大力支持!

lrnczs 发表于 2014-8-31 08:25:58

这才是人性化管理 支持!

深水微澜 发表于 2014-8-31 22:02:32

引用第2楼善其身 于2014-08-31 08:25发表的:
这才是人性化管理 支持!

有了明文规定就好办了,对于重复回帖、恶意灌水的,必须安规处理,绝不姑息

相山欣云 发表于 2014-9-1 10:48:50

学习公告,深刻落实。

董铺 发表于 2014-9-3 17:28:37

支持。交流是平台的意义所在。

陆小坤 发表于 2014-9-3 22:03:01

坚决支持

奕青 发表于 2014-9-3 22:28:11

明白了,支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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