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哥哥 发表于 2014-7-1 14:40:06

湖南名人录之——王夫之







王夫之(明末清初思想家)
王夫之(1619-1692),汉族,字而农,号姜斋,生于衡州(今衡阳市雁峰区),明末清初最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他是湖湘文化的精神源头,与黑格尔并称东西方哲学双子星座、中国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中国启蒙主义思想的先导者,晚年隐居衡阳市西渡区金兰镇石船山附近(今衡阳市衡阳县曲兰镇湘西湘西村菜塘湾,附近有山,山中有石似船。),故世称船山先生。
生于明朝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在父亲王朝聘、兄长王介之的教育影响下,少读儒典,关注时局,喜问四方事,凡江山险要,士马食货,典制沿革,皆极意考究。14岁,中秀才。崇祯十五年(1642年),与其兄同时考中举人。崇祯十六年八月,张献忠率农民军攻克衡阳,招夫之兄弟往,乃与其兄避匿。次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夫之闻变,数日不食,作《悲愤诗·一百韵》。
清朝顺治三年(1646年),清兵南下进逼两湖,夫之只身赴湘阴上书南明监军、湖广巡抚章旷,提出调和南北督军矛盾,并联合农民军共同抗清,未被采纳。
顺治五年,与管嗣裘、僧性翰等,在衡山组织武装抗清失败,赴肇庆,任南明永历政权行人司行人。连续三次上疏弹劾东阁大学士王化澄等贪赃枉法,结奸误国,几陷大狱。得高一功仗义营救,方免于难。
顺治八年,回原籍,誓不剃发,不容于清朝当局,辗转流徒,四处隐藏,最后定居衡州府衡阳县金兰乡。先住茱萸塘败叶庐,继筑观生居,又于湘水西岸建湘西草堂。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病逝,享年74岁。

王夫之学识极其渊博。举凡经学、子学、史学、文学、政法、伦理等各门学术,造诣无不精深,天文、历数、医理、兵法乃至卜筮、星象,亦旁涉兼通,且留心当时传入的“西学”。
他的著述存世的约有73种,401卷,散佚的约有20种。主要哲学著作有:《永历实录》《周易外传》《周易内传》《尚书引义》《张子正蒙注》《读四书大全说》《诗广传》《思问录》《老子衍》《庄子通》《相宗络索》《黄书》《噩梦》《续春秋左氏传博议》《春秋世论》《读通鉴论》《宋论》等。

他的哲学论断富有批判精神。别开生面地注释经学,以发挥自己的思想。他把以往的学术明确地划分为“贞邪相竞而互为畸胜”的对立阵营,自觉地继承、发扬《易》学系统中的朴素辩证法和从王充到张载的唯物主义气一元论。同时,大体把各种宗教神学和唯心唯识之说都归入“异端”阵营,主张对它们“伸斧钺于定论”,给以严厉批判。另一方面,他又主张采取“入其垒,袭其辎,暴其恃而见其瑕”的批判方法,对老庄哲学、佛教理论深入研讨,在批判中注意吸取其中合理内容,从而积累了大量先世的思想资料,创立了具有总结历史意义的博大哲学体系。

一、“太虚一实”的唯物论思想
在本体论方面,王夫之发展了张载“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思想,对“气”范畴给以新的哲学规定,对理气关系、道器关系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理论探讨,作了明确的唯物主义解释,强调气是一切变化着的物质现象的实体,是客观存在。王夫之在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如理气问题、道器问题、有与无的关系问题等都进行了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认为,整个宇宙除了“气”,更无他物。他还指出“气”只有聚散、往来而没有增减、生灭,所谓有无、虚实等,都只有“气”的聚散、往来、屈伸的运动形态。他按当时科学发展水平,举例论证“气”的永恒不灭性,认为这种永恒无限的“气”乃是一种实体,并提出“太虚,一实者也”,“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等命题,力图对物质世界最根本的属性进行更高的哲学抽象。他把“诚”训为“实有”,以真实无妄的“实有”来概括物质世界的最一般属性。他还认为,客观世界万事万物的本质和现象都是客观实在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日观化而渐得其原”,可以通过认识各种物质现象而概括出它们的共同本质。从而否定了唯心主义空无本体的虚构。
在理气关系问题上,王夫之坚持“理依于气”的气本论,驳斥了程朱理学以理为本的观点。他强调 “气”是阴阳变化的实体,理乃是变化过程所呈现出的规律性。理是气之理,理外没有虚托孤立的理。从而批判了从周敦颐到朱熹所坚持的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理论。王夫之结合对“统心、性、天于理”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强调指出:“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明确地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气本论。提出“理即气之理,而后天为理之义始成”,有力地批判了宋明理学的“理在气先”、“理在事先”,即精神先于物质存在的唯心论,否认了离开物质运动而独立存在的客体精神--理。发展了张载“理也顺而不妄”的观点,说明了理不仅在气中,而且是气的运动变化,有它的“必然”——规律性。
二、唯物主义的道器观
王夫之坚持“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的唯物主义道器观,系统地驳斥了割裂、颠倒道器关系的唯心主义思想。他给传统道与器范畴以新的解释,认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所标志的一般(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个别(具体事物及其特殊规律),两者是“统此一物”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离的。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题,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存在,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质,又具有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道者器之道”,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犹如没有车马便没有御道,没有牢醯、璧币、钟磬、管弦便没有礼乐之道一样。他明确指出,在器之外、器之先安置一个“无形之上”的精神本体,乃是一种谬说。他通过论证“道”对于“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的结论,驳斥了“理在事先”、 “道本器末”的观点。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顶峰。
王夫之在道器关系上,批判了宋明理学中的“离器言道”的唯心主义论调,对道器关系作了新的发展。他说:“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所谓“器”,就是指客观存在的各种具体物质,所谓“道”是具体事物的规律;没有事物,运动的规律就是不存在的,所以“道不离器”。还认为,“无其器则无其道”,即没有事物就没有事物的规律,只能说规律是事物的规律,而决不能说事物是规律的事物。总之,当有某种事物的时候才会有关于它的原则、道理和规律。同时还认为,随着“器日尽,而道愈明”,意思是说,随着事物向前发展,它所表现的规律也就愈明显了。他的“道不离器”的观点,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唯物主义观点。
三、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学的“能、所”范畴,对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认识对象加以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强调“所不在内”,“必实有其体”和“能不在外”、“必实有其用”,二者不容混淆、颠倒。他认为“能”和“所”的关系,只能是“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主观认 识由客观对象的引发而产生,客观是第一性的,主观是客观的副本。从而抓住了认识论的核心问题,表述了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据此,他批判了沿袭佛教的陆王心学“消所以入能”、“以能为所”的观点,并揭露其内在矛盾,认为:“惟心惟识之说,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他对“惟心惟识之说”的批判,并非简单否定,而是在否定心学唯心论夸大主观精神作用的同时,吸取和改造其中的某些思辨内容,如把认识对象规定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认识能力规定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注意到人的认识的能动性。
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力图全面清算“离行以为知”的认识路线,注意总结程朱学派与陆王学派长期争鸣的思想成果,在理论上强调“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结论。他以知源于行、力行而后有真知为根据,论证行是知的基础和动力,行包括知,统率知。同时,他仍强调“知行相资以为用”。王夫之进一步提出“知之尽,则实践之”的命题,认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这种富于进取精神的朴素实践观,是王夫之认识论的精华。为唯物主义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唯物主义自然观
唯物主义自然观去观察历史,提出“理”、“势”统一的历史观。他把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和必然趋势,叫做“势”,把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叫做“理”。提出了“于势之必然处见理”的观点,即人们必须从“势之必然处”认识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他还进一步提出,历史既然有“理”和“势”,治天下就必须要“循理”、“乘势”,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因此,他强调,历史发展不能凭主观意志,而必须遵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他还重视人的能动作用。他认为,从一种客观可能性变为社会现实,必须通过人的有目的的活动。
辩证思想
“太虚本动天地日新”的辩证法思想
在发展观方面,王夫之综合以往丰富的认识成果,并对自己所面对的复杂的社会矛盾运动进行哲学概括,对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夫之基于“□□生化”的自然史观,与宋明以来流行的主静说相对立而坚持主动论。他提出“物动而已”,“动以入动,不息不滞”,“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把自然界看作永恒运动化生着的物质过程。他否定了周敦颐、朱熹所宣扬的太极动静而生阴阳的观点,指出:“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生哉”。说明运动是物质世界所固有的,否定从气以外寻找事物运动原因的外因论。他针对王弼“静为躁君”、“静非对动”的动静观,明确肯定“静由动得”而“动静皆动”。但他并不否认静止的意义和作用,以为相对的静止是万物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阳变阴合的运动过程本身包含着动静两态:绝对的动,相对的静。这样,否定了主静说,又批判了割裂动静的各种形而上学的运动观,更深一层地阐述了动静两者的辩证联系。
王夫之发展张载的气化论,强调“天地之化日新”,把荣枯代谢、推移吐纳看作是宇宙的根本法则。他认为任何生命体都经历着胚胎、流荡、灌注、衰减、散灭诸阶段,前三者是生长过程,后二者是衰亡过程,而就在“衰减”、“散灭”过程中已经孕育“推故而别致其新”的契机,旧事物的死亡准备了新事物诞生的条件,“由致新而言之,则死亦生之大造矣”。这种变化发展观,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并富于革新精神。
王夫之把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明确地归结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认为“万殊之生,因乎二气”。他在张载“一物两体”学说的基础上开展了他的矛盾观,提出“乾坤并建”,“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肯定矛盾的普遍性。对于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分析指出,任何矛盾都是相反相成的,一方面“必相反而相为仇”,这是排斥关系;另一方面“相反而固会其通”,这是同一关系。这两重关系,不可分割,“合二以一者,就分一为二之所固有”。但他更强调“由两而见一”,认为矛盾双方绝非截然分开,而是“反者有不反者存”。按他的分析,“阴阳者,恒通而未必相薄,薄者其不常矣”。矛盾双方互相逼迫、激烈搏斗的状态是“反常”的,而互相联合、贯通,保持同一性状态才是“正常”的。在他看来矛盾是相互转化的,有时会发生突变,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转化是在不断往复、消长中保持某种动态平衡而实现的。
王夫之的辩证发展观,尤其是他的矛盾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他过分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则是时代给予他的局限。

理欲统一
有欲斯有理的伦理思想
王夫之主张人性变化发展,强调理欲统一的道德
学说。他提出了“性者生理也”的观点,认为仁义等道德意识固然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内容,但它们离不开“饮食起居,见闻言动”的日常生活,这两者是“合两而互为体”的。在他看来,人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日生而日成”。人性的形成发展,就是人们在“习行”中学、知、行的能动活动的过程,以此否定人性二元论、人性不变论的观点。王夫之还反对程朱学派“存理去欲”的观点,肯定道德与人的物质生活欲求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认为物质生活欲求是“人之大共”,“有欲斯有理”,道德不过是调整人们的欲求,使之合理的准则。他也反对把道德同功利等同起来的倾向,强调“以理导欲”、“以义制利”,认为只有充分发挥道德的作用,社会才能“秩以其分”、“协以其安”。从上述观点出发,王夫之主张生和义的统一,强调志节对人生的意义,认为人既要“珍生”,又要“贵义”,轻视生命、生活是不行的,但人的生命、生活不依据道德准则,也没有价值。他指出:志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一个人应当懂得生死成败相因相转的道理,抱定一个“以身任天下”的高尚目标,矢志不渝地为之奋斗。
王夫之的伦理思想,没有超出封建主义的范畴,但其中包含着一些启蒙思想因素,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对中国近代改良主义伦理思想(见中国近代伦理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
美学思想
内极才情外周物理的美学思想
王夫之对于美学问题的论述,不但直接见之于他的文艺批评著作《姜斋诗话》、《古诗评选》、《唐诗评选》、《明诗评选》,而且见之于他的哲学著作《周易外传》、《尚书引义》等。王夫之在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认为美的事物就存在于宇宙之间,这种美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事物的矛盾、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他很强调亲身经历对于美的艺术创造的重要性,认为作家所创造的艺术美,就是运动着的事物所产生的美经过审美主体的择取淘选的一种创造。因此,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内极才情,外周物理”,要经过作者主观的艺术创造,去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王夫之对艺术创作中情与景的关系,曾有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二者“虽有在心、在物之分”,但在任何真正美的艺术的创造中,景生情,情生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精于诗艺者,就在于善于使二者达到妙合无垠、浑然一体的地步。真正美的艺术创作,应该“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王夫之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情景交融的观点,对此作了深入的阐发,在客观上启迪了后来王国维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
在论述美的创造时,王夫之借用因明学的“现量”说,很强调好诗要从“即目”、“直寻”中求得具象感知,“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此外,王夫之在文学创作中的文与质、意与势、真与假、空与实、形与神,以及“兴、观、群、怨”等等诸多重要问题上,对于传统的美学思想都有新的发挥和阐述。
动静学说。
王夫之在物质运动问题上,认识到物质运动的绝对性,批判宋明理学的形而上学不变论。他说:“天下之变万千,而要归于两端。”意思:世界变化无穷无尽,究其原因,是由于气中存在着两端,“两端”就是事物存在的两个方面,比如阴和阳、刚和柔、动和静、聚和散等。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这“两端”。他认为静与动的关系是辩证的,他说:“静者静动,非不动也”, “方动即静,方静施动,静即含动,动不舍静”。这就是说,动是绝对的,静是相对的,如江河之水,表面看来,似乎古今一样,其实今水已非古水。他认为“天地万物,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他还阐述了“道日新”、“质日代”的发展变化观点。他说:“天地生物,其化不息”,是说事物是永远发展变化的,不可能“废然而止”。修正了张载的“日月之形,万古不变”的观点,更有力地抨击了宋明理学:天不变,道也不变的唯心主义观点。
诗歌创作理论
关于“势”的文学理论,王夫之提出了一整套很有见地的诗歌创作理论,“势”便是其中一个重要范畴。“把定一题、一人、一事、一物,于其上求形模,求比拟,求词采,求故实;如钝斧子劈栎柞,皮屑纷霏,何尝动得一丝纹理?以意为主,势次之。势者,意中之神理也”。他认为文意是第一位的:“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那么无意之文也就是滥造之文了。意不能离开势,势是“意中之神理”。 王夫之所讲的“意中之神理”,并非神乎其神,玄而又玄的东西,而是指诗人在创作激情到来,联想和想象充分调动之时,意象之间、情景之间突发的一种内在逻辑,它不是什么神明之道,而是按必然规律建立起来的自然结构。简言之,“势”标志着言内之意与言外之意,情语和景语的内在联系和必然规律。它逐情而起,“不由作意”,却在诗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九月老羊 发表于 2014-7-1 16:39:51

首席欣赏。学习了

方庄菜瓜 发表于 2014-7-2 00:20:35

沈永波 发表于 2014-7-2 09:52:31

学习了

8810张 发表于 2014-7-2 11:08:55

Re:湖南名人录之

欣赏,学习了——王夫之。

沈永波 发表于 2014-7-2 14:49:23

了解一下

kkk789 发表于 2014-7-2 14:56:42

欣赏学习,谢谢分享!

方庄冬虫 发表于 2014-7-3 17:16:34

学习了解!

丹凤小眼 发表于 2014-7-4 13:59:58

版主下功夫了

陆小坤 发表于 2014-7-4 15:26:28

优秀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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