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0987
发表于 2014-1-26 08:54:11
帮瓜瓜身份证明下,不是奇人的小号。QQ聊过。我也有一个黄色筒子。瓜瓜想收购,我没舍得出。聊天很是愉快。
西安瓜瓜
发表于 2014-1-26 08:57:36
酷狼头
发表于 2014-1-26 09:00:46
心态放平……
有班主关注不错了。班主还不认识我来
dong0987
发表于 2014-1-26 09:06:19
心态放平……
有版主关注不错了。版主还不认识我来
上等兵
发表于 2014-1-26 09:09:40
回 楼主(西安瓜瓜) 的帖子
您好,鉴于我错误的判断,我诚挚的向您道歉!!对不起!
秋艺轩
发表于 2014-1-26 09:11:48
上等兵
发表于 2014-1-26 09:12:03
补充1点,您购买的东西,转让请一定描述准确!是新买的就是新买的。握手!祝新年快乐! 以后发帖请一定注意,错误的或者夸大的描述会给买家带来误导,我作为2手区版主,有义务监督出售的物品,您说这点我说的 没错吧!再次祝新年快乐!
dong0987
发表于 2014-1-26 09:22:18
版主的用心还是要肯定的。
西安瓜瓜
发表于 2014-1-26 09:38:27
josson
发表于 2014-1-26 09:46:41
上版极有责任心,虽然产生了误会,但版主是出于对买家负责而考虑,顶版主,误会解除就好,祝大家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