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0987 发表于 2014-1-26 08:54:11

帮瓜瓜身份证明下,不是奇人的小号。QQ聊过。我也有一个黄色筒子。瓜瓜想收购,我没舍得出。聊天很是愉快。

西安瓜瓜 发表于 2014-1-26 08:57:36

酷狼头 发表于 2014-1-26 09:00:46

心态放平……
有班主关注不错了。班主还不认识我来

dong0987 发表于 2014-1-26 09:06:19

心态放平……
有版主关注不错了。版主还不认识我来

上等兵 发表于 2014-1-26 09:09:40

回 楼主(西安瓜瓜) 的帖子

您好,鉴于我错误的判断,我诚挚的向您道歉!!对不起!

秋艺轩 发表于 2014-1-26 09:11:48

上等兵 发表于 2014-1-26 09:12:03

补充1点,您购买的东西,转让请一定描述准确!是新买的就是新买的。握手!祝新年快乐! 以后发帖请一定注意,错误的或者夸大的描述会给买家带来误导,我作为2手区版主,有义务监督出售的物品,您说这点我说的 没错吧!再次祝新年快乐!

dong0987 发表于 2014-1-26 09:22:18

版主的用心还是要肯定的。

西安瓜瓜 发表于 2014-1-26 09:38:27

josson 发表于 2014-1-26 09:46:41

上版极有责任心,虽然产生了误会,但版主是出于对买家负责而考虑,顶版主,误会解除就好,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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